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 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审理中、已立案待开庭
●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 13,092.38 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2%。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 13,092.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2%。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及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江苏中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
2021 年,原告与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御窑路西、观塘路南研发楼(SXDK20210001)项目”签订《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2025 年 1 月24 日,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各方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就无争议款项达成调解。2025 年 6 月 4 日,原告到账 824 万元。
目前等待法院就争议事项开庭。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16678938.8 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33,033.56 元(以
16,678,938.8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按照 LPR 暂计至 2025 年1 月 17 日,
待判决时主张至实际履行之日);
(2)判令原告就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二
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紫光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
2022 年 1 月,原被告签订《北京西山锦绣府 6016 和 0010 地块幕墙工程 2
标段(0616 地块 2-11#、14#、15#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025 年 4 月,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目前等待开庭。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18,373,965.06 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迟延支付工程款利息,
以人民币 18,373,965.06 元为基数按照 LPR 利率从 2023 年 5 月 27 日起算,暂计
算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人民币 1,206,710.16 元。
(3)请求判决原告就被告欠付的工程款就北京西山锦绣府 6016 和 0010 地
块幕墙工程 2 标段(0616 地块 2-11#、14#、15#楼)折价、拍卖所得价款享有建
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
全部费用。
二、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13,092.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金额为 10,982.7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
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 2,109.6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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