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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8:22:57 股吧网页版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 603825 证券简称: 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 2025-09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 适用
因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2025]11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依据《事先告知书》
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03825 华扬联众 A 股 停牌 2025/8/25 全天 2025/8/25 2025/8/26
停牌日期为2025 年 8 月 25 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5 年 8 月 26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华扬。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 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 A 股股票简称由“华扬联众” 变更为“ST 华扬”;
(二) 证券代码仍为“603825”;
(三)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5 年 8 月 26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2025]11 号), 依据《事先告知书》 载明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
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负债
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等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9.8.2 条等相关
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停牌 1 天,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
幅限制为 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 载明的事项, 积极采取
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
修订)》 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
他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 (二)公司
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二) 对于《事先告知书》 中涉及的事项, 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
整改完毕。 公司前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已对相
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涉及到 2021 年至 2022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4)。
(三)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 认
真汲取经验教训, 积极落实整改,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
态化,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提升财务专业能力, 积极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 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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