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间,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发布的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在此之前,嘉澳环保于2024年8月份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子公司被指存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若在建工程应转固而未转固,其后续应计提的折旧费用未在当期体现,使得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利润相应虚增。此外,在折旧方面,由于未转固,相关资产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计提,影响了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年限核算和成本分摊的准确性。”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并非嘉澳环保首次被立案。往前回溯,2020年12月份,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5月份,浙江证监局对嘉澳环保罚款100万元,并对公司董事长沈健、财务总监查正蓉等高管处以警告及罚款。据浙江证监局查明,嘉澳环保2019年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报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收、净利润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公司2019年报虚增营收1.79亿元,占比14.24%,虚增营业成本1.8亿元,虚减净利润105.04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收0.89亿元、1.19亿元、1.49亿元,虚减净利润58.93万元、68.44万元、93.61万元。
2020年5月份,嘉澳环保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公告的年报、半年报数据与当年公告的审计报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共5处不一致的信息。经核实,系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的年报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内部管理来看,嘉澳环保或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财务工作人员出现失误,且将问题归结于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反映出公司内部财务审核流程可能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复核机制。”
此外,袁帅表示:“作为财务信息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