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间,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澳环保”,603822.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目前日常经营秩序保持正常状态,各项业务活动按计划有序开展。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曾虚假记载
需要指出的是,嘉澳环保此次被立案,并非首次遭遇监管处罚。
2021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经查明,嘉澳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嘉澳环保于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能源”)、浙江嘉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穗进出口”)与RICH TIME TRADING(以下简称“RICH TIME”)、FOUTAIN HIGH HK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Limited(以下简称“HIGH CHANNEL”)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
嘉澳环保未将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之间的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以及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RICH TIME实施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78543449.83元,占比14.24%;虚增营业成本179623604.78元;虚减净利润1050356.54元,占比1.65%。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89310851.26元,占比27.08%;虚增营业成本89919749.04元;虚减净利润589328.90元,占比8.89%。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19486980.52元,占比20.63%;虚增营业成本120213273.02元;虚减净利润684399.10元,占比2.99%。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48721660.64元,占比14.96%;虚增营业成本149736738.65元;虚减净利润936125.36元,占比2.76%。
嘉澳环保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嘉澳环保罚款100万元,并对董事长沈健、财务总监查正蓉等高管处以警告及罚款。
经营状况持续承压
据悉,嘉澳环保于2016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环保型增塑剂及稳定剂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业务还涵盖生物质能源领域,包括燃料用生物质能源、助剂用脂肪酸甲酯等产品,其中燃料用生物质能源为主要应用方向。
从财务表现来看,嘉澳环保近年来经营状况持续承压。
2020年-2024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30亿元、19.16亿元、32.11亿元、26.66亿元、12.74亿元,2023年和2024年的同比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6.98%和52.23%;净利润分别为0.40亿元、1.03亿元、-0.46亿元、-0.05亿元、-3.73亿元,已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与业绩下滑相对应,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连年攀升态势,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61.35%、78.64%、80.45%。
那么,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财务表现方面,虽然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但其营业收入并未触及财务类退市条件。
从股价表现来看,2025年以来,公司股价一直在40元以上,最高为65.54元。截至6月24日收盘,公司股价为50.54元,总市值为38.83亿元,暂不存在面值退市风险和市值退市风险。
但是公司或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2024年,沪深交易所修订了退市规则,本次改革拓宽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一方面,严打多年连续造假,对于2020年及以后的虚假记载行为,造假行为持续3年及以上的,只要被行政处罚予以认定,坚决予以出清。
另一方面,加大严重造假的出清力度,进一步调低 “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对于2024年及以后的虚假记载行为,1年造假的,当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30%以上的,予以退市;连续2年造假的,造假金额合计数达到3亿元以上,造假比例达到20%以上的,予以退市。
这意味着,此次公司被立案调查,如果再次被证实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且触及上述退市标准,则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