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3690 转债简称:豪 24 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 24 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豪 24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33 元/股的 130%(即
8.23 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豪 24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豪 24 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 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5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54 号文同意,公司 55,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
24 转债”,债券代码“113690”。
根据有关规定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 24 转债”存续期
6 年,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30 年 10 月 22 日;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
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第六年 2.10%;转股期
限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30 年 10 月 22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8.43 元/股。因公司
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豪 24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调整为 6.3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豪 24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33 元/股的 130%(即 8.23 元/股),已触
发“豪 24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定不行使“豪 24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且在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再次触发“豪 24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
公司亦不行使“豪 24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
重新起算,若“豪 24 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豪 24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豪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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