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上述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
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分工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为:
(一) 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所分管业务的开展,对总经理负责;
(二) 根据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或者总经理的授权,审核或者批准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向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专业意见;
(四)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实行有效的回避制度,对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应主动公开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或者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决策的主要形式。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召集。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由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出席成员充分陈述观点、表明态度、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定后,需要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落实。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出现重大分歧,总经理有义务将该事项报告董事长,并视情况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 决策权限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内,享有下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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