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财经客户端记者穆砚
9月8日晚间,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发布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称,了满足美国《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以下简称“大而美法案”)关于电池材料进入美国市场的要求,以及欧盟CRMA法案对电池关键原材料的限制条件等,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LG-HY BCM Co.,Ltd.的25%股权(对应13,113,798股)转让给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交易金额为1.2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6,126.50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约4.73亿元的投资收益。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BCM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49%变更为24%。
公告披露,为了满足美国“大而美法案”关于电池材料进入美国市场的要求,以及欧盟CRMA法案对电池关键原材料的限制条件,同时引入战略股东以优化BCM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增强其在美国正极材料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与丰田通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BCM公司25%股权以12,119.57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对方。
BCM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截至2025年8月末,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9,389.63万元。如本次交易按计划完成,预计将产生约47,256.06万元的投资收益,持有BCM公司的股权比例从49%变更为24%。
本次交易对方丰田通商系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015,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是全球知名的综合性贸易公司。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丰田通商在全球设有85家分公司和事务所,是日本五大综合商社之一。
2022年5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莫科技”)与BCM公司签署了《新股认购合同》,约定巴莫科技以514.06亿韩元认购BCM公司发行的普通股10,281,218股。本次认购完成后,LG化学持有BCM公司51%的股权,巴莫科技持有49%的股权。
截至2023年末,公司完成对巴莫科技在《新股认购合同》项下合同地位及权利义务的受让,并在履行注资事项后持有BCM公司49%的股权。
BCM公司在其控股股东株式会社LG化学的主导下开展运营,并于2024年1月正式投产。截至目前,BCM公司的生产、销售等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
公告表示,本次出售BCM公司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需求。一方面,公司自成为BCM公司的重要战略股东以来,双方在新能源锂电材料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进一步巩固了与合作方的战略伙伴关系。此次在保留一定股比的情况下出售部分股权可实现回收前期投资成本,并获取相应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公司仍继续持有BCM公司部分股权,与BCM公司仍然继续保持锂电材料领域业务合作和市场推进,并引进丰田通商作为战略股东。股权结构的优化,有利于BCM公司全球市场的深入拓展,同时可充分发挥股东各自优势,提升BCM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合作各方互利共赢。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业绩方面,8月17日,华友钴业发布2025年中报。2025年上半年,华友钴业的经营业绩表现亮眼,实现营业收入371.97亿元,同比增长23.78%,归母净利润27.1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2.26%。
审读:吴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