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1、目的
为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各参股公司;
2.2 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及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处理。
3、原则
独立客观性原则:公司设独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按业务需要配置专业审计人员,审计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4、内部审计管理体制
4.1 审计委员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4.2 内部审计部门: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
4.3 内审人员规定: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5、内部审计职责和总体要求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包括实施监督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财务会计账目,监督检查被审计对象生产经营情况及其财务状况,对被审计对象的重大经济活动做出绩效评价等行为。
5.1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5.1.1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战略,决定内部审计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5.1.2 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5.1.3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5.1.4 审核财务信息;
5.1.5 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
5.1.6 对重大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5.1.7 负责审计复议;
5.1.8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5.2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职责:
5.2.1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资产、承担的债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真实、合法性;公司使用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5.2.2 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5.2.3 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审计:对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5.2.4 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等实行备案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5.2.5 离任审计:公司所属部门(子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离任或调任的,负责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以及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5.2.6 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依法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通常在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为基础上,通过分析公司盈亏指标、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经营业务增长指标等影响因素,确定审查的重点;然后再抓住几个关键的指标,进行局部审查以便及时找出错误所在,纠正偏差,以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2.7 经济效益审计:通过对公司供、产、销各环节,人、财、物各要素的检查、分析,评价经济的管理效益,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制定改进生产经营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5.2.8 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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