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适应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
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前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内容 拟修订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实际 关系的具有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