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目录
第 一 章 总 则 ......3
第 二 章 审 批 权 限 ......4
第 三 章 长 期 投 资 及 对 内 投 资 管 理 ......5
第 一 节 项 目 立 项 、 审 批 ...... 5
第 二 节 项 目 管 理 ...... 7
第 四 章 短 期 投 资 ......7
第 五 章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决 策 管 理 ......8
第 六 章 对 外 融 资 决 策 管 理 ......8
第 七 章 其 他 ......8
第 八 章 附 则 ......9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的投融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策略,通过投资,拓展主营业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投资行为,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第三条 对内投资主要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门店扩张、物流基地建设、新产品的研发等而实施的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改投资、追加流动资金和购买固定资产、新产品研制开发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
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银行通知性存款除外)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 二 章 审 批 权 限
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投融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投融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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