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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18:26:21 股吧网页版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服务信息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拥有能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应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七)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审计委员会;

(二)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
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
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企业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企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对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
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记录并保存。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选聘方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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