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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美股份: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
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对总裁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担任除董事和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并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胜任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具备强烈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四)不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八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所分管或从事的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后,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签订聘任合同,并向其颁发聘任书。

第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二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需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提交董事会。
第十三条 总裁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与会并无表决权。

第十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总裁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
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 总裁因故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
责,若代职期间较长(三十个工作日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定该代理人。

第四章 总裁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总裁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会决议,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 总裁应当充分考虑并依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处理
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第二十条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对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总裁应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竭力优化经营管理,努力开拓市场,
全面促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公

第二十二条 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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