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安吉中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7302929303。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以下称“首
次公开发行”),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ZOY Home Furnishing Co., Ltd.
公司住所:安吉县递铺街道塘浦工业园区 2-5 幢;邮政编码:
3133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17.1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间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家居领域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致力于
使人类生活更加舒适和健康的事业,本着以客户为中心,奋斗者为本的企业文化,坚持“全球经营、聚焦主业、改进品质、降低成本、合理赢利、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家居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家具生产及销售;家具配件、床
垫、按摩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纸制品、海绵制品、五金制品生产及销售;家居饰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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