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晨丰科技”“上市公司”)
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亿电子”或“交易标的”)67%股权转让给何文健先生,本次交易金额为 1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宏亿电子的股权,宏亿电子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系以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宏亿电子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的股权评估价值(宏亿电子 67%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200,524.18 元)
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本次交易对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何文健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以及与不
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5 年 4 月 28 日,晨丰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宏亿电子 67%股权转让给何文健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同日公司与何文健先生、宏亿电子、持有宏亿电子 33%股权的彭金田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格将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作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何文健先生、宏亿电子、持有宏亿电子 33%股权
的彭金田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宏亿电子股权定价、股权转让价格等进行了补充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宏亿电子股权,宏亿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评估机构对宏亿电子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宏亿电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988,832.41 元,宏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284,364.45 元,宏亿电子 67%股权对应账面价值为-6,692,517.71 元,宏亿电子 67%股权对应股权评估价值为-2,200,524.18 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格比交易标的股权对应账面价值增值 4,491,993.53 元,增值率为 67.12%。交易双方以宏亿电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 元。
宏亿电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存在为支持宏亿电子日常经营发
生的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各方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中已对上述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全部解除约定了解决方案,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向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宏亿电
子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前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何文健先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表决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