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5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议案四 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 10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议案九 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二、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出席的,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文件。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六、会议期间,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举手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范围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超出此限的,主持人有权
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发言时应报股东名称。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十、与会人员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并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正常发言及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会议登记方法: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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