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18:41:17 股吧网页版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授出全部权益数 公布日股本总额的
量的比例 比例

江海权 董事 3.00 0.52% 0.02%

胡嘉洳 董事 1.50 0.26% 0.01%

洪研 董事 2.00 0.34% 0.01%

石理善 财务总监 2.00 0.34% 0.01%

卢莎 董事会秘书 2.00 0.34% 0.01%

黄文娟 董事 1.50 0.26% 0.01%

盛琼 董事 1.50 0.26% 0.01%

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 498.50 85.95% 2.61%

干(105 人)

预留 68.00 11.73% 0.36%

合计 580.00 100.00% 3.0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
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