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
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7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鉴于时间紧迫,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间。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3.83万股~106.38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3%~0.2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27063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拟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