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拟自2025 年9月1日起开 始执行,本次变更不会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五洲新春”)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为更加客观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往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往来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成员企业间(仅限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含母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因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及成员企业间因资金拆借、代垫费用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款项,在满足关联交易真实、资金保障可回收、债权债务可抵销的条件下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对公司已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公司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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