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6:33:01 股吧网页版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5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1,324.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变 更 为 “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并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对公司工商文件、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办理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