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7:36:51 股吧网页版
拉芳家化: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3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董事会编制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4 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监事会同意对 6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20.0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