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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