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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1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3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7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8
第六章 现场接待细则......11
第七章 附 则...... 12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
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
理念;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七条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
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第八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九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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