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8:55:17 股吧网页版
清源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1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3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4
第五章 附 则...... 4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
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加强做好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
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
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
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
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
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证券办公室是
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为相
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五条 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
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
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
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
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
市场信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
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
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
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
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发布澄清公告等,必要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
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
维护。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
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
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