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吉泰智能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智能装备”)拟将所持有的吉泰新材料 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协议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转让金额为 3,500 万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作为持有吉泰新材料剩余 40%股权的股东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吉泰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吉泰新材料为公司持有 40%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泰新材料控股股东吉泰智能装备的函件,其因经营战略调整,减少对外投资拟将所持有吉泰新材料 60%的股权以人民币 3,500 万元对价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鉴于公司综
合考虑未来经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放弃行使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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