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证e互动的一个回复中提到“...总净额法的处理其实一直存在可探讨之处,公司在过去两年也一直在和相关专家机构在探讨如何更加谨慎有效的处理类似问题,以保证未来相关问题的不再发生。公司对未来保持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的重视程度非常高",请公司介绍一下就公司目前的业务收入模式下,在总净额法的处理方面存在哪些方面的可探讨之处?“公司对未来保持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具体是什么内涵?
国联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关于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相关调整背景和方式,已在之前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还请投资者以公开信息为准。您所提及的回复,旨在表达目前对于大宗交易的收入确认,在会计准则基础上,也还有优化的空间。2、公司作为产业互联网先行实践者,处于一个宽广的赛道,而公司目前客户覆盖率和产业链渗透率均处于相对早期阶段,所以从经营层面来看,公司仍将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作为核心发展目标。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关于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相关调整背景和方式,已在之前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还请投资者以公开信息为准。您所提及的回复,旨在表达目前对于大宗交易的收入确认,在会计准则基础上,也还有优化的空间。2、公司作为产业互联网先行实践者,处于一个宽广的赛道,而公司目前客户覆盖率和产业链渗透率均处于相对早期阶段,所以从经营层面来看,公司仍将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作为核心发展目标。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8-06 1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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