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延长营业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为促进稳
健发展,提升产业布局能力,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新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炽信投资有限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诺吉雅力医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绩资产”),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份额为 10,000 万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6.25%,并由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融创”)担
任基金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2020-057)。2025年 4 月,创绩资产基金管理人由中新融创变更为天津融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公告》(2025-013)。
二、关于延长营业期限情况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简称宁波创绩)之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合伙人
会议,会议同意宁波创绩的基金营业期限从 2025 年 8 月 17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延长营业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营业期限事项符合创绩资产的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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