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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9:42:53 股吧网页版
天创时尚: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投资决策责任,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股权投资类:包括对外新设公司、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增资或减资等;短期投资类:包括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委托理财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一) 公司自身资金积累;

(二) 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决策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一)股东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4)项或者第(6)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以免于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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