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3 16:36:55 股吧网页版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12 日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 8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由孙晓东先生宣读《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由孙晓东先生宣读《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各项子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3、由孙建成先生宣读《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四)现场会议股东发言、提问。

(五)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六)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八)计票人、监票人合计统计网络和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议案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同时,根据前述变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