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
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9月8日,因公司在AIGC、ChatGPT等相关技术产品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通过非法定渠道先行对外发布,且未充分揭示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公平,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20号),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罗衍记予以通报批评。2024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针对同一事项出具了《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罗衍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号),对公司、罗衍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整改措施:
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和《警示函》后,高度重视监管机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充分吸取教训,并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2025年7月26日,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5〕155号),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罗衍记、时任总经理潘欣欣、时任财务总监王晓颖、时任董事会秘书穆雅斌予以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
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公司针对相关业务流程制定了详细的执行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预估准确合理;同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织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学习,增强了治理能力、法制观念和规范管理意识。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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