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伯特利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02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49,09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9,650,905.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75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2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5.09 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作出如下调整: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年产 60 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 芜湖伯特利
发及产业化项目 电子控制系 28,064.75 18,821.80 18,821.80
统有限公司
年产 100 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 芜湖伯特利
化项目 电子控制系 50,000.00 22,645.00 22,645.00
统有限公司
年 产 100 万 套电 子 驻 车制 动 系统 芜湖伯特利
(EPB)建设项目 电子控制系 26,431.00 22,614.00 22,614.00
统有限公司
威海伯特利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 汽车安全系 35,000.00 31,091.00 31,091.00
统有限公司
墨西哥年产 72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芜湖伯特利
200 万件制动钳项目 墨西哥公司 115,500.00 103,074.90 103,074.90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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