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1 19:23:14 股吧网页版
伯特利:伯特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5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临时)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拟定及组织签署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确认认购份额等;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和缩短;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的决议;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8、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