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4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5
第一节 通知 ...... 45
第二节 公告 ...... 4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8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一章 附 则 ......5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70200760263575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18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QINGDAO HUIJINTONG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邮政编码:2663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91391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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