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珍宝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 号)核准,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803,592 股,发行价格为 13.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7,999,917.28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59,785.06 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240,132.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全
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金额
1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35,092.44 9,216.69
2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40,370.39 35,733.20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金额
3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20,310.95 15,824.97
4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468.53 4,283.53
5 补充流动资金 20,481.70 20,510.69
合计 121,724.01 85,569.08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因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及“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计划达到 本次调整后计划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2025 年 08 月 2026 年 08 月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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