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09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总数的 5.9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数量(股) 注销数量(股) 注销日期
144,094 144,094 2025 年 7 月 2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 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094 股限制性股票,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以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
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的,该部分仍可由激励对象继续享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按照《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对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4,09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1,455,991 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232 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离职人员:蒋振、纪民生、孟杰,均为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及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1,186,181.8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995531),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年 7 月 29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 144,094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41,140,609
股变更为 940,996,515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股) 例
有限售条件 1,600,085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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