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书
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和会议材料。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高峰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余激励对象均未
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办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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