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期间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并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 OA 系统公示栏进行了同步公示,公示情
况如下:
(1) 公示内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 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示期已满十天;
(3) 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OA 系统公示栏;
(4)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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