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 3 人,应当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5 年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重新制定。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5.12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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