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16:55:12 股吧网页版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2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5,200 25,200 2025 年 8 月 1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以 6.73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
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则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2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 6.73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1,200 股(预留授予)。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944645),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