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7:44:11 股吧网页版
多伦科技:多伦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
秘书 1 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议批准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低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20%的借款事项及其他相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九)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 30 万的关联交易事项;公
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事项之外的其他交易事项(交易的定义见《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责任;

(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总经理或经总经理同意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的会议,是总经理进行决策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拟订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五) 制定公司经营运作规则及具体规章;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决定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事宜;

(七)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规定;

(八) 协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
(九) 研究和组织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一)总经理履行职责时按章程规定需要形成决议、提案、方案、报告的;
(二)副总经理履行职责时认为有必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并经总经理同意的;

(三)各职能部门提出并经总经理同意的;

(四)遇突发事件需要及时提交会议决策的,或已经决策需补充事项的。

第十一条 总经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