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 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整体删除原
《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织和行为 司的组织和行为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江阴市振江钢结构有限公 有关规定由江阴市振江钢结构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 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数据局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4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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