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5 - 2025/9/8 2025/9/8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并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2025 年 8 月 5 日,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了如下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889,446,0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7,736,000 股,即以
881,710,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176,342,005.60 元。
2025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76,342,005.60 元;2025 年 1-6 月,公司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01,991,07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78,333,076.60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 52.93%。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81,710,028×0.20)÷889,446,028≈0.1983 元。
②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83)÷(1+0)=(前收盘价格-0.1983)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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