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1,208,378.0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89,446,0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7,736,000 股,即以
881,710,0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76,342,005.60 元(含税)。
2025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76,342,005.60 元;2025 年 1-6 月,公司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01,991,07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78,333,076.60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 52.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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