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6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77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6,185.63
减:发行费用 8,329.59
募集资金净额 67,856.04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7,850.34
加: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23.92
募集资金余额 40,029.62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9,9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10,129.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账号
551903271110008)已经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其中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88782450900),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尚未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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