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31:38 股吧网页版
*ST沐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0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 2024 年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三
季度以及 202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
及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
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应
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3 号)。公
司尚处于证监局立案调查中,最终结论以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一季度、2024 年半年

度、2024 年三季度以及 202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

表,以及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且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责令整改警示函,责令公司对披

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公告的文件存在

的错误进行整改。公司自查发现,公司 2024 年度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货款

或工程款的形式向供应商付款后,部分采购资金流入到控股股东、子公司内蒙古

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豪安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导致公司资金被控股

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因此,公司对预付的货款、工程款及应付资金借款进行

冲抵,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收取利息。

公司通过梳理相关业务,对以下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具体情况

和影响如下:

1、2024 年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2024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预付款项 37,401,146.45 5,704,793.44 43,105,939.89

其他应收款 318,604,229.23 -16,490,054.52 302,114,174.71

存货 451,756,112.96 -120,998,368.41 330,757,744.55

流动资产合计 1,958,959,699.94 -131,783,629.49 1,827,176,070.4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