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09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被法院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
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 0403 财保 3 号、(2025)桂 0403 财保 4 号、(2025)
桂 04 民初 12 号民事裁定书而出具的三封法院查封公告,广西沐邦生产场地内办公及生产设备、相关不动产等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的情况
根据本次《查封公告》《民事裁定书》及公司核查,广西沐邦被万秀区法院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 9,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0.00%。具体情况如下:
1、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 0403 财保 3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梧
州产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价值 98,000,000 元的财产,并提供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梧州市桂
林路 76 号第 2 幢、3 幢、4 幢、5 幢、6 幢、7 幢、8 幢、12 幢、13 幢、15 幢、
16 幢、17 幢、18 幢、19 幢、20 幢作为担保;查封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
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止。
2、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 0403 财保 4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广
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轮候查封
被申请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价值 23,411,000 元的机械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
3、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 04 民初 12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
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内价值 98,000,000 元的财产,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17 日止,查封期限为二年。
二、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的原因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万秀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财产保全所涉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与相关方积极沟通、核查,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拥有资产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资产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情况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法律文书和开庭通知,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
2、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始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始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若上述相关资产被司法处置,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亦将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宜,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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