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沐邦2004年业绩披露存在的问题上交所己调查清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遣责
对于沐邦2004年业绩披露存在的问题上交所己调查清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遣责的处罚,那么证监会绝对不会对这个事情再进行立案调查了,按有些人的说法还要再立案调查,难道还要重新调查违规行为再对当事人处罚一次?难道交易所这个违规认定处罚不算数还要调查后再处罚一次?即使以后有立案调查也会是其它问题的立案调查,比如说股权转让不披露或其他募资占用等问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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