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相关股东仍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应当公告说明原因和后续增持安排,并于此后每月披露1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发布定期报告时,相关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或者其实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上市公司也要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增持公告快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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