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资本重组及供股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境外附
属公司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28.HK,以下简称“中能
控股”)拟按在记录日期每持有 2 股股份发放 1 股供股股份为基准进行供
股,融资总规模约为 2.39 亿港元,以用作喀什北项目阿克莫木气田生产
成本及管道运输费、新生产井建设、现有措施井及地面工程营运开支等。
基于中能控股上市地香港监管机构及注册地开曼群岛的要求和规定,中能
控股在实施供股计划之前,需实施资本重组计划,包括股份合并、股本削
减及股份分拆。资本重组的实施不涉及中能控股和其股东之间的资金交易
或往来,不改变中能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不改变中能控股的财务状况。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及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一、交易概述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能控股拟通过香港联交所,按在记录日期每持有 2 股股份发放 1 股供股股份为基准进行供股,融资总规模约为 2.39 亿港元,以用作喀什北项目阿克莫木气田生产成本及管道运输费、新生产井建设、现有措施井及地面工程营运开支等。
基于中能控股上市地香港监管机构及注册地开曼群岛的要求和规定,中能控股在实施供股计划之前,需实施资本重组计划,包括股份合并、股本削减及股份分拆,以实施供股计划。
(一)股份合并
中能控股拟将按每 40 股每股面值 0.05 港元的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份合并为 1
股每股面值 2 港元的股份。
目前,中能控股法定股本为 1,250,000,000 港元,分为 25,000,000,000 股每
股面值 0.05 港元的现有股份,其中 12,165,344,000 股现有股份已发行并已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数缴足。
股份合并完成后,中能控股法定股本仍为 1,250,000,000 港元,分为
6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2 港元的股份,其中 304,133,600 股股份已发行并已悉数
缴足或入账列作悉数缴足。
(二)股本削减
紧随股份合并生效后,中能控股已发行并已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数缴足股份
将注销每股面值 2 港元股份中的 1.95 港元即注销后每股面值削减至 0.05 港元。股
本削减金额将转拨至中能控股实缴盈余账户。
股本削减完成后,中能控股已发行并已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数缴足的股份仍为 304,133,600 股,每股面值则变为 0.05 港元。
(三)股份分拆
紧随股本削减生效后,中能控股已授权未发行的每股面值 2 港元的股份,将分拆为 40 股每股面值 0.05 港元的股份,及增设足够数量的额外股份,以将法定股本恢复至 1,250,000,000 港元。
资本重组实施后,中能控股法定股本仍为 1,250,000,000 港元,仍分为
2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5 港元的股份,其中 304,133,600 股股份(假设中
能控股股本于资本重组生效或之前并无进一步发行或赎回股份)已发行并已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数缴足。
资本重组的实施不涉及中能控股和其股东之间的资金交易或往来,不改变中能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不改变中能控股的财务状况。
(四)供股
在资本重组生效的情况下,中能控股已发行股份为 304,133,600 股股份,本次
供股比例为每持有 2 股股份发放 1 股供股股份,供股规模为 152,066,800 股供股股
份(假设中能控股于资本重组生效后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化),供股价格为1.57 港元/股,融资总规模约为 2.39 亿港元。
二、中能控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中国能源开发控
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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