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河北·唐山
二零二五年八月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影响社会
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派驻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联络人;
(四)公司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要会议;
(二)重大交易事项;
(三)日常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事项;
(五)重大风险事项;
(六)上述事项的持续变更进程。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以及变更股东会日期的通知;
(三)召开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事项的专项会议;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六条 重大交易事项
(一)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项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二)重大交易事项第 3 项或第 4 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
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余各项所列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立即履行报告义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在计算本条第二款所述指标的数值时应当遵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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