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主体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担 保 对 员及其控制或者任职的主体
象 □其他______________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70,845.02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11.00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
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的项目建设与生产运营,新美合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新美合 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 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1.55%;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该项目提供担保。
(二)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美合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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